2024-02-10 12:28:37 | 安定保险网
关于 合肥 工伤赔偿标准 根据《安徽省实施 工伤保险条例 办法》 第五章 工伤保险 待遇 第二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 伤残 的,保留 劳动关系 ,退出工作岗位,按照《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并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 伤残津贴 为基数,缴纳基本 医疗保险 费。扣除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第二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 六级伤残 的,按照《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职工领取伤残津贴期间,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应当以伤残津贴为基数,按规定缴纳各项 社会保险 费,扣除个人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后,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 工伤 职工本人提出,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 为基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五级伤残为24个月,六级伤残为1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五级伤残为40个月,六级伤残为34个月。 第二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 十级伤残 的,按照《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劳动、 聘用合同 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七级伤残为10个月, 八级伤残 为8个月,九级伤残为6个月,十级伤残为4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七级伤残为20个月,八级伤残为15个月,九级伤残为10个月,十级伤残为5个月。 第二十六条 依照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待遇的职工,距法定 退休年龄 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一)不足一年的,按照全额的30%支付; (二)不足两年的,按照全额的60%支付; (三)不足三年的,按照全额的70%支付; (四)不足四年的,按照全额的80%支付; (五)不足五年的,按照全额的90%支付。
2022年合肥五险最低缴费标准如下:养老保险:公司缴14%,个人缴8%;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生育保险:公司缴0.7%,个人不缴;医疗保险:公司缴9%,个人缴2%;公积金:公司缴5-12%,个人缴5-12%
一、合肥社保最低缴费标准
按照全额比例进行费用缴纳
因为2021年2月到12月执行了社保减免,所以免征了用人单位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的费用。而21年1月开始不再执行该项,所以需要按照全额比例进行费用的缴纳,不再继续减免三项社会保险的费用,需要正常进行费用缴纳。
如果要计算2021年合肥社保最低缴费标准,那么也需要注意缴费比例的情况。用人单位要正常缴纳16%养老保险,0.1%工伤保险和0.5%失业保险的费用。而正常的6.4%医疗保险和15元的大病保险费用还是需要缴费的。职工个人要承担8%养老保险,2%医疗保险和0.5%的失业保险费用。
缴费基数并未进行调整
2021年合肥社保最低缴费标准的缴费基数并未进行调整,社保最低缴费基数是3017.01元,最高缴费基数15085.05元。按照最低缴费基数计算,每个月职工社保五险费用只需要1025.71元。
二、合肥单位社保缴费比例
合肥单位社保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0%、8%;
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12%、2%;
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1%;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60%,个人不缴;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不缴。
缴费流程
1.社保网上申报
2.委托银行收款:与开户银行签订借记合同、授权书-征缴中心办理银行托收业务。
3.单位自缴:查询当月应交数据-10日前转账至社保费账户-25日前服务大厅打印收据。
职工:由单位代缴。
缴费地址 合肥社保经办机构或社保局
安定保险网(https://www.zdbaoxian.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合肥工伤保险待遇审核,支付办理程序有哪些的相关内容。
一、工伤保险办理所需材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批准成立后就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初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需准备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该单位所有员工的劳务合同,身份证复印件。二、工伤保险办理流程指南资料备齐后到社保(查询办理)局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并缴纳职工的工伤保险费。单位参保缴费后有人员变动及时将变动人员名单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位初次参保交费的次月新发生工伤的职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开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国境内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这些用人单位的全部职工或者雇工。各类企业包括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是指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雇佣劳动者为其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个体经济组织。三、合肥市工伤保险待遇审核、支付办理地点:合肥市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三楼市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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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待遇哪些由用人单位支付法律主观:用人单位需支付的工伤待遇包括: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的工伤保险待遇。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
工伤待遇审核期限是多久?工伤待遇审核期限是十几天到一个月的时间,具体的还需要有相关部门的工作效率来决定,因为毕竟不同的劳动者所申请的工伤保险待遇情况可能是有差异的,有的比较复杂的时间会长一点,但是工作人员会尽量的进行审核,确保劳动者的利益得到维护。一、工伤待遇审核期限是多久?工伤待遇审核期限是十几天到一个月的时间,《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自事故伤
工伤待遇审核单下来多久打款工伤待遇核定单下来一般一个月到半年内可以打款到账。工伤赔偿的钱在申报以后,可以到账,具体时间各地有所不同,可直接咨询当地工伤保险机构。工伤赔偿到账,是有通知的。到账时间涉及两个支付单位,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一部分应该在工伤发生后持续支付,如停工留薪待遇;一部分应该是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后,如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产生的费用先由用人单位垫付,未产生的之后一起结算
工伤保险待遇审核制度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是指发生工伤的职工及其家属享受的一系列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待遇。本文从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来解读工伤保险待遇,以及如何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的程序。一、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是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法规,其规定了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受益人、申请程序等。2、《中
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规定法律主观: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工伤保险待遇的高低,项目的多少,取决于国家或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社会生活水平。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以下项目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工伤保险赔偿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规定,工伤保险赔偿范围如下:(一)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6.一次性伤残补助
工伤保险先行支付的范围工伤保险赔偿范围工伤保险赔偿范围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被保险人因工伤发生的残疾、伤残、死亡、医疗费用和护理费用等,均可申请工伤保险赔偿。残疾赔偿:当被保险人因工伤导致残疾时,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残疾鉴定标准》,申请残疾赔偿金。伤残赔偿:当被保险人因工伤导致伤残时,可以根据《工伤保险伤残鉴定标准》,申请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当被保险人因工伤导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有哪些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康复费;(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总体规划区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四)安装、配置残疾人辅助器具的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至四级残疾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月伤残津贴;(七)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应当享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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