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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人员在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后,能不能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社保工伤赔偿款打给谁

2024-05-12 04:41:00 | 安定保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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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人员在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后,能不能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社保工伤赔偿款打给谁

工伤人员在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后,能不能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工伤人员在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后,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如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造成伤残的在离职时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安定保险网

法律分析

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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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工伤赔偿款打给谁

从工伤保险责任和工伤保险合同履行对象淡,社保应当将工伤赔偿款打给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工伤职工或亲属。

一是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承担缴费责任,用人单位与工伤保险才合同当事人关系。

二是用人单位的缴费工资额,往往低于工伤职工实际工资额,应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是发生伤后,用人单位在抢救和救治工伤职工时,有责任的用人单位一般会垫付医疗费、住院生活费等。待工伤保险支付后,用人单位应合理扣回所垫付费用。如果直接支付给工伤职工(有的拿赔偿走人了)造成用人单位回收困难。

认定工伤后,社保局赔偿方法如下: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3、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4、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综上所述,现在有的地方社保经办机构,直接将工伤赔偿直接支付给工伤职工是不当的,有悖于情理法理。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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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保险的工伤找谁赔

安定保险网(https://www.zdbaoxian.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有保险的工伤找谁赔的相关内容。

当员工遭遇工伤时,如果已有保险,赔偿事宜将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处理。具体的工伤保险索赔流程如下:

1. 用人单位在员工发生工伤后一个月内,需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受伤员工或其家属可自行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

3. 劳动局在接收到申请后,将进行工伤认定决定。

4. 受伤员工需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伤残鉴定。

5. 将医院的伤残鉴定结果交给劳动局和用人单位,劳动局会据此发放“工伤认定通知书”给用人单位。

6. 用人单位根据工伤认定结果,对员工进行相应的赔偿,包括伤残补助金、医疗费等。

7. 每月20-30日期间,办理工伤保险相关手续。

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 工伤认定申请表,详细描述受伤员工的受伤情况、时间、地点、原因等。

2. 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其他材料。

3. 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4. 受伤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5. 若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还需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等情况,都应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则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申请时需提交完整的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若材料不完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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