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18 05:49:26 | 安定保险网
广西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得12个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广西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支付期限是12个月。该补助金是指在工伤保险患者发生工伤并经过医疗治疗后,由工伤保险基金给予的一次性医疗费用补助。在被认定为工伤并完成医疗治疗后,符合条件的工伤保险患者可以向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该补助金通常按照一定的比例或金额标准进行计算,并在连续支付的12个月内发放给患者。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支付期限可能会因地区和个人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您联系当地的工伤保险管理机构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工伤赔偿包含医疗费、住院期间生活费、康复费、外地就医交通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有伤残者还存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工伤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地方法律规定进行执行的。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安定保险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四条 五级至六级伤残职工经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按照下列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本人工资为计发基数:五级伤残计发18个月,六级伤残计发16个月,七级伤残计发14个月,八级伤残计发12个月,九级伤残计发10个月,十级伤残计发8个月。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本人工资为计发基数:五级伤残计发16个月,六级伤残计发14个月,七级伤残计发12个月,八级伤残计发10个月,九级伤残计发8个月,十级伤残计发6个月。
第二十五条 职工因工死亡的,其直系亲属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为54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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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X40%/月;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X30%/人/月;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故2021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3834元X20=876680元。 需要注意,在上述标准中,对于供养亲属抚恤金,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另外,如果工伤职工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与上述内容相同,对于供养亲属抚恤金,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下落不明职工生前的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广西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最新工伤赔偿标准1、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X40%/月;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X30%/人/月;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故2021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3834元X2
2021年宁夏社保缴费档次六个档次2021年宁夏社保缴费档次表如下。1、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20%,个人缴纳比例8%。2、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0%,个人缴纳比例2%+3元大病统筹。3、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缴纳比例0.2%。4、工伤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不缴费。5、生育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8%,个人不缴费。6、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比例12%,个
西宁2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西宁二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人工资X25个月;2、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85%;3、其他费用,诸如治疗费、住院费、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以及伙食费等,则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二级工伤的,可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原来的工作岗位,同时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伤残津贴的待遇。其中,如果职工经过劳动
南宁社保缴费比例南宁社保缴费比例南宁社保缴费比例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正常职工缴纳社保的比例,另一部分是灵活就业的人所需要缴纳的比例,以下是具体内容介绍。1、南宁职工社保缴费比例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生育保险:公司缴0.8%,个人不缴;医疗保险:公司缴8%,个人缴2%,
山西工伤赔偿标准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当地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算标准,支付二十倍;2、丧葬补助金以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算标准,支付六倍;3、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工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为最高限额进行计算。山西省工伤赔偿标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偿,但是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聘用关系的,由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广州工伤赔偿标准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直至本人死亡,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五,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生活护理费四、医疗补助金《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
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统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第三条省、
南宁市工伤保险政策一、在国家层面,人社部于2016年3月印发了《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二、在省级层面,江苏省人社厅于2016年10月27日印发了《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三、各省的工伤保险政策不完全一致,由于我是江苏省的,所以只掌握江苏省的情况,希望能够帮助到你。想了解更多的保险知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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