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10 04:28:11 | 安定保险网
在2018年10月16日,人社部发布了《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有以下6种行为的会被列入社保“黑名单”:
1、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给员工买社保且拒不整改;
2、以非法手段参保或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3、非法获取、出售或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
4、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且拒不整改的;
5、用人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或第三人拒不偿还社保基金已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社保的同城转移相对来说程序简单。
如果是在同城是因为工作职位变动而需要不同的单位延续社保缴纳的,在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原用人单位就会向社保局提出社保转出申请,解释你的社保就由代缴状态变为停缴状态,你只需拿着和原用人单位签订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新公司签订的新劳动合同,社保就会由新公司继续缴费。
不过缴纳基数和比例做了相应的调整下话,是需要现有用人单位来向社保局进行重新调整申请的。
安定保险网哪些行为会被列入社保“黑名单”?在2018年10月16日,人社部发布了《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有以下6种行为的会被列入社保“黑名单”:1、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给员工买社保且拒不整改;2、以非法手段参保或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非法获取、出售或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4、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且拒不整改的;5、用人单位及其法
哪些行为会被列入社保“黑名单”?在2018年10月16日,人社部发布了《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有以下6种行为的会被列入社保“黑名单”:1、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给员工买社保且拒不整改;2、以非法手段参保或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非法获取、出售或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4、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且拒不整改的;5、用人单位及其法
哪些社保失信行为会被惩戒?据悉,2018年11月29日,国家发改委、人社部、央行等部门联合发布了社会保险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以下情形会遭到32项联合惩戒:1、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2、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的;3、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却拒不缴纳的;4、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费款、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5、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参加、
哪些行为会被列入社保“黑名单”?在2018年10月16日,人社部发布了《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有以下6种行为的会被列入社保“黑名单”:1、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给员工买社保且拒不整改;2、以非法手段参保或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非法获取、出售或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4、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且拒不整改的;5、用人单位及其法
哪些行为会被列入社保“黑名单”?在2018年10月16日,人社部发布了《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有以下6种行为的会被列入社保“黑名单”:1、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给员工买社保且拒不整改;2、以非法手段参保或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非法获取、出售或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4、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且拒不整改的;5、用人单位及其法
哪些行为会被列入社保“黑名单”?在2018年10月16日,人社部发布了《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有以下6种行为的会被列入社保“黑名单”:1、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给员工买社保且拒不整改;2、以非法手段参保或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非法获取、出售或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4、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且拒不整改的;5、用人单位及其法
哪些行为会被列入社保“黑名单”?在2018年10月16日,人社部发布了《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有以下6种行为的会被列入社保“黑名单”:1、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给员工买社保且拒不整改;2、以非法手段参保或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非法获取、出售或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4、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且拒不整改的;5、用人单位及其法
哪些行为会被列入社保“黑名单”?在2018年10月16日,人社部发布了《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有以下6种行为的会被列入社保“黑名单”:1、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给员工买社保且拒不整改;2、以非法手段参保或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非法获取、出售或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4、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且拒不整改的;5、用人单位及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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