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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工伤保险公司应该赔偿哪些?

2024-02-04 07:21:43 | 安定保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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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工伤保险公司应该赔偿哪些?

交了工伤保险公司应该赔偿哪些?

用人单位没有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申报工伤的,用人单位承担;在一个月内申报工伤,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由公司承担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治疗养伤期间的停工留薪待遇以及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交了工伤保险公司应该赔偿哪些?

用人单位可以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对不对

《职业病防治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安定保险网

交了工伤保险公司应该赔偿哪些?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工伤保险费。是正确的吗?

是的,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在工作中受伤的职工提供保障,帮助他们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工伤保险费,可以确保保险资金的充足,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说,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担。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一般从工资中扣除,用人单位也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一定的保险费用。这些资金被用来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和相关的管理费用。

通过共同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参与了工伤保险制度,共同分担了风险。这使得工伤保险制度能够更加公平、有效地运行,为职工提供更加全面、及时的保障。

总之,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工伤保险费,这是保障职工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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