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险知识 > 正文

宣城1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宣城市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2024-02-29 07:34:58 | 安定保险网

宣城1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宣城市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相关内容,小编在这里做了整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关于宣城1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宣城市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信息,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宣城1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宣城市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宣城1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

法律分析:宣城市一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人工资X27个月;2、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90%;3、其他费用,诸如治疗费、住院费、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以及伙食费等,则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工伤的,可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原来的工作岗位,同时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伤残津贴的待遇。其中,如果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话,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具体按照宣城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按月计发。需要注意,如果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话,需要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安定保险网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宣城1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宣城市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宣城市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安徽省宣城市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除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之外,享受以下待遇:

一、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二、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以安徽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为4个月,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为5个月。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以上费用均由用人单位支付。

依据

国务院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安徽省人民政府

《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按照《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七级伤残为10个月,八级伤残为8个月,九级伤残为6个月,十级伤残为4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七级伤残为20个月,八级伤残为15个月,九级伤残为10个月,十级伤残为5个月。

宣城1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宣城市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安徽宣城社保缴费标准

安徽宣城社保缴费标准如下:

1、养老保险低档缴费标准为每月570元/人,高档缴费标准为每月950元/人。

2、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月187.6元/人(含大病救助16.6元)。

3、失业保险缴费标准为1013元,增长将近50%,是近年来增长比例最高的一次。

4、工伤保险缴费标准按照全省统一政策,享受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的工伤职工,将按照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290元,二级伤残280元,三级伤残270元,四级伤残260元。此外,享受伤残津贴的五级至六级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伤残等级五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60元,六级伤残每人每月140元发放至职工手中。

5、生育保险缴费标准分为两种情况,非企业类型缴费单位单位0.4%,企业类型缴费单位单位0.8%。

在养老保险方面,安徽宣城地区的缴费比例一般是由个人和单位共同承担的。个人的缴费比例通常是工资的一定比例,而单位的缴费比例也是工资的一定比例。缴费基数一般是根据参保人的工资收入来确定的,但也有可能存在一定的上下限。

综上所述,社保缴费标准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调整,因此参保人需要及时了解最新的政策和标准。建议您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或者雇主,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以上就是宣城1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宣城市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全部内容了,了解更多相关信息,关注安定保险网。
与“宣城1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宣城市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