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3 05:24:02 | 安定保险网
可以单独交工伤保险。
初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需要准备以下材料给江西远创人力:
1、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该单位所有员工的劳务合同。
3、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参保缴费之后如果有人员变动应在每月截止日期之前将变动人员名单送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位员工初次参保缴费的次月新发生的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注意在缴费之前发生的工伤和初次缴费的当月发生的工伤不在工伤保险待遇范围之内。
法律分析:也就是说,社会保险是公司企业必须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包括在社保里,不可以单独购买。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安定保险网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安定保险网(https://www.zdbaoxian.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工伤保险可以单独买吗的相关内容。
因为不少劳动者从事的是高危行业,所以难免会出现工伤意外,因此也需要购买相关的保险来进行保障。那么,工伤保险可以单独买吗?
工伤保险是社保当中的一种,而社保中的五险都是强制要求缴纳的,所以工伤保险是不可以单独购买的。一般都是由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社保后,再由单位全额缴纳工伤保险的保险费,它不需要职工来缴纳保费。
由此可见,工伤保险并非是一个独立的险种,在购买时自然也就要连着社保一起买了。而且只有在职职工能够有工伤保险,失业人员是不会有工伤保险的。
不过也可以单独投保一些商业意外伤害保险来作为工伤保险的补充,像有不少企业就会为从事高危作业的员工投保相应的团体意外伤害险。
总的来说,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都是无法单独购买工伤保险的。
苏州: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保险统筹苏州: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保险统筹为确保老工伤人员更好地得到工伤保险保障,近日,市人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市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老工伤人员须在2003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并分一至四级伤残、五至十级伤残两个类别享受相关待遇。今后企业参加工伤保险,要一并解决参保前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问题,避免再出现新的老工伤人员
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方式是什么法律分析: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本市工伤保险方式主要有两种:1、根据《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以及《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按照用人单位参加本市工伤保险;2、考虑到建筑施工企业的行业特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可根据国家《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的规定,按建设项目参
江苏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是指发生工伤的职工及其家属享受的一系列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待遇。本文从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来解读工伤保险待遇,以及如何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的程序。一、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是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法规,其规定了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受益人、申请程序等。2、《
江苏省工伤9级赔偿标准法律主观:一、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
江苏省南京市工伤赔偿标准法律主观:.医疗费:【30条3款】【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30条4款】【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交通费:【30条4款】【条件为医疗机构证明、经办机构同意、统筹地区以外就医】【因公出差标准计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4.食宿费:【30条4款】【同交通费条件一样】【工伤保险基金支付】5.康复性治疗费【30条6款】【工伤保险基金支付】6.假肢、矫
江苏宿迁工伤赔偿标准(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级工伤为9个月本人工资(受到事故伤害前十二个月平均缴纳工伤保险的缴费工资,如果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原则上就按当地社平工资或是实发工资算)。(2)如果选择辞职或是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由工伤职工
北京企业如何缴纳单工伤保险?一、企业如何缴纳职工工伤保险根据国家规定,工伤保险费率是参保单位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比率。工伤保险的费率与其他险种的费率存在一些不同的特点:一是保险费全部由单位负担,职工个人不承担任何费用;二是保险费率是根据不同行业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发生频率分别确定和调整;三是工伤事故具有“突发性”而难以预测,因此,提取的基金留有必要的储备。因此,
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2021《2020年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375号,以下简称新《办法》),进一步做好工伤保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政策体系(一)工伤保险参保。严格落实将用人单位参
2024-03-09 02:57:37
2024-02-29 07:08:50
2024-03-06 11:06:49
2023-08-13 07:39:49
2024-02-19 11:05:39
2023-08-10 07:1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