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07 22:12:58 | 安定保险网
法律主观:
1、养老保险:单位缴纳14%,职工个人缴纳8%; 2、医疗保险:单位缴纳6%—15%,职工个人缴纳2%; 3、失业保险:单位缴纳1.5%,职工个人缴纳0.5%; 4、工伤保险:单位缴纳0.6%,职工个人不缴费; 5、生育保险:单位缴纳1.2%,职工个人不缴费。
1、参加 工伤保险 的单位发生 工伤 后,在24小时内报到工伤保险处(电话:0451-84871530),同时报 医疗保险 中心工伤保险科(电话:0451-84871961),领取工伤医疗通知单后,到指定医院治疗。 2、 工伤职工需二次治疗的,报工伤保险科领取二次《医疗通知单》到指定医院治疗
法律分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辅助器具费所需要的费用全部都由工伤保险基金照实支付,生活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50~30%等几个不同的标准,去外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也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的标准报销。安定保险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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