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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保缴纳规定是什么

2024-03-14 14:27:00 | 安定保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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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保缴纳规定是什么

北京市社保缴纳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北京社保缴纳比例标准:

1、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20%,个人缴纳比例8%。

2、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0%,个人缴纳比例2%+3元大病统筹。

3、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缴纳比例0.2%。

4、工伤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不缴费。

5、生育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8%,个人不缴费。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文件,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现就统一本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7086元。

2、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1258元。

3、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960元。

4、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252元。

5、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834元。

6、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参加机事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7、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1)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417.2元、失业保险费85.03元。

(2)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850.4元、失业保险费51.02元。

(3)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566.8元、失业保险费34.01元。

(4)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70.04元、失业保险费5.67元。

(二)医疗保险

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347.2元;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49.6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北京市社保缴纳规定是什么

北京社保工伤缴纳比例是多少?

工伤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的,非个人缴费。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北京市社保缴纳规定是什么

北京社保个人公司缴费比例是多少?

北京社保缴费比例分别为:养老保险:企业16%,个人8%,共计24%;失业保险:企业0.8%,个人0.2%,共计1%;工伤保险:企业0.4%,个人0%,共计0.4%;生育保险:企业0.8%,个人0%,共计0.8%;医疗保险:企业10%,个人2%,共计12%。

一、北京社保个人公司缴费比例是多少?

北京社保缴费比例:

养老占比:企业16%,个人8%,总共24%。

失业占比:企业0.8%,个人0.2%,总共1%。

工伤占比:企业0.4%,个人0%,总共0.4%。

生育占比:企业0.8%,个人0%,总共0.8%。

医疗占比:企业10%,个人2%,总12%。

二、北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企业职工】下限:3613元;上限:26541元。

【机关单位】下限:4713元;上限:26541元。

三、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北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最低标准为每年1000元,最高标准为每年9000元。

2、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总缴费=单位缴费 个人缴费

3、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最低缴费标准为上一年度本区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10%,参保人员可根据经济承受能力提高缴费标准。参保人员每年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的总额,不得低于本区县的最低缴费标准。

四、北京养老保险缴费多久

根据《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第四章第22条规定,被保险人符合下列条件的,自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的;

2、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所以北京养老保险需缴费15年,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

五、北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结合北京市社会保险的具体情况,可以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

1、对于非京人员,可以参照《北京市关于参保人员延长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申请在京延长缴费至满15年或将自己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回户籍所在地,并按照当地政策申领养老金。安定保险网

2、对于京籍非农业户口人员,可将自己的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户口所在街道办理延长缴费,继续缴纳至满15年;

3、对于京籍农业户口人员,可将自己的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继续缴纳至满15年。

社保缴纳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合法合规缴纳社保才能更好地保障被保险人的基本利益,参保人员可根据工资水平和经济承受能力提高缴费标准,按照新规说明,缴费标准越高、时间越长,在退休后的养老待遇也就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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