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1 18:32:02 | 安定保险网
“工伤先行支付”落地难
2011年7月1日实施的《社会保险法》,首次确立了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制度。根据这一制度设计,在工伤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该保险待遇应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追偿。
在法律界人士看来,这一制度主要是为了避免职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因无力承担医疗费用而 得不到有效救治,从而落下残疾甚至失去生命的现象发生,体现了我国工伤保险的保障功能和救济功能。
据了解,原本被寄予厚望的制度,却在实施过程中遭遇“落地”难。在新政实施一年后,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简称义联)2012年7月发布的调研报告显示,接近九成劳动者不知新政,由于大多数省市尚未出台具体实施办法等原因,导致工伤人员申请先行支付待遇渠道不通畅。2013年,各地陆续出现的“工伤先行支付”第一案,进一步凸显了该制度“落地”之难。
王栋梁案:医保局担心基金安全,至今未宣判
7月26日,“重庆工伤先行支付第一案”在重庆忠县人民法院开庭。
本案原告王栋梁是重庆忠县卓越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卓越公司)的驾驶员,卓越公司没有与王栋梁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其交纳社会保险。
2011年7月16日,王栋梁工作外出时发生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并被鉴定为三级伤残。由于卓越公司不具备偿还能力,2013年6月,王栋梁依据《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向忠县医保局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医保局以王栋梁没有参保为由拒绝了他的请求。
2013年7月10日,王栋梁在义联律师韩世春的帮助下,将忠县医保局告上法庭。
医保局在法庭辩称,工伤保险实行的是市级统筹,但重庆市没有出台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的实施细则,县级医保局没有办法擅自支付。更为重要的是,法院已下达了终止执行书,卓越公司没有财产可以执行,如果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必将无法追回债务,导致保险基金缺口。医保局认为,如果今后此类无法追回资金的案件过多,就会导致资金无法承担甚至崩盘。
10月11日,王栋梁诉忠县医保局关于工伤待遇先行支付的案件第二次开庭。医保局还是坚持原来的抗辩意见,同时补充说,《工伤保险条例》修改的时候,《社会保险法》已经向社会公布了,但《工伤保险条例》明知法律有规定,却在条例中没有规定先行支付,说明不能执行该制度。
最终,法院驳回了王栋梁要求先行支付工伤待遇的`请求。理由是,医保局在诉讼期间作出书面回复称不予先行支付,法院认为该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证明医保局已经履行了法定职责,再责令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已无实际意义。法院认为应当对书面回复另行起诉。安定保险网
王栋梁与律师沟通后,再次启动法律程序,针对医保局的书面答复提起诉讼。11月5日,忠县法院受理王栋梁的第二次诉讼,案由为行政给付。如今,该案仍未宣判,王栋梁也无法确定自己是否能够拿到工伤赔偿。
袁群彦案:艰难的胜利,有力助推制度“落地”
2012年3月,新疆工伤先行支付第一案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开庭。
本案原告袁群彦2008年7月在乌鲁木齐市某工地干活时,被一个倒塌的架子砸伤,后被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定为七级伤残,由于他未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公司拒绝工伤赔偿。2011年7月,经过劳动仲裁、法院一审、二审判决,此案进入执行程序。随后法院调查发现,这家公司没有财产可执行。2011年10月14日,法院做出中止执行裁定书。
2011年11月4日和30日,袁群彦先后向乌市社保局递交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请,一个月后,乌市社保局拒绝了他的申请。2012年年初,袁群彦将乌市社保局告上了法庭。
2012年3月,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开庭受理此案。法院判决乌市社保局60日内向原告袁群彦履行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中工伤保险金支付项目的法定职责。乌市社保局不服,上诉到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要求水磨沟区法院重审此案。
2013年3月,水磨沟区法院重审后判决,撤销乌市社保局关于不受理袁群彦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申请的决定,责令市社保局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市社保局不服,再次上诉,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判。
2013年5月,乌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乌市社保局在庭审中认为,袁群彦所属公司已无财产可执行,如果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必将无法追偿,造成基金缺口。若开先河,将给工伤保险基金的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甚至会有人以各种名义套取工伤保险基金,最终导致参保人员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负责此案的乌市中级法院审判长杜琼在接受采访时说,袁群彦在没有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况下,向乌市社保局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应当适用《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10月24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法院驳回乌鲁木齐市社保局的上诉请求,经过几年的维权,袁群彦终于赢得了艰难的胜利。
对于上述两案,韩世春律师分析认为,社保部门以“当事人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地方未出台实施细则”、“事后追偿难”、“基金会出现缺口”等理由拒绝工伤保险先行支付,都反映出当地政府对展开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后基金安全的担心。
“这反映出工伤先行支付制度设计有不足,这一制度确实有可能造成基金风险,但有关部门应该完善追偿方面的规定,而不是以此作为不执行的借口。”韩世春同时认为,劳动者的弱势,也导致了人社部门在执行先行支付制度方面,压力和动力明显不足。因此,如果劳动者能像王栋梁、袁群彦那样采取行政诉讼的方式,就能给不作为的行政部门一定压力,有利于助推制度“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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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模式还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1. 筹资难度大:贵州省工伤保险现有基金规模较小,且企业参保人数不足,导致筹资困难。
2. 普惠性有待提高:目前贵州省工伤保险仅覆盖了部分企业和职工,尤其是像个体工商户、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保障还不够完善。
3. 赔付标准不够明确:工伤赔付标准需要更加明确,以避免不同情况下的赔付标准不一致,使工伤赔付更加公平合理。
4. 监管措施亟待加强:贵州省工伤保险监管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以确保工伤保险基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综上所述,贵州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模式需要在筹资、普惠性、赔付标准和监管措施等方面进行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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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推进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核心是工伤保险基金在全省(区、市)范围内统筹调剂使用,基础是统一参保缴费、待遇支付等政策标准和规范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工伤医疗和工伤康复等管理服务,难点在打破原有的管理模式和利益格局,关键要明确各级职责分担、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保险基金计划于()年底全面实现省级统筹。工伤保险基金计划于()年底全面实现省级统筹。A.2019B.2020C.2022D.2025正确答案:B解析:《关于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60号)规定,实行省级统筹,关系工伤保险制度的公平可持续发展,是社会保险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
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社会保险法确立了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制度,《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细化了先行支付的具体细节。从先行支付所需提交的材料来看,无论是第三人侵权导致的工伤,还是普通的工伤,都需要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和第三人或用人单位不能赔偿或拒不赔偿的相关材料,也就是说,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必须在工伤认定之后,所以,发生工伤后,职工要及时收集整理自己的劳动关系证明和早日开
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规定法律主观: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工伤保险待遇的高低,项目的多少,取决于国家或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社会生活水平。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以下项目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工伤保险先行支付有何后果法律分析:先行支付会对使用基金规模造成不可预知的影响。社保机构对未参保企业既无法管理,也无法掌控,只能被动地支付待遇,这大大增加了工伤保险基金的风险。法律依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三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到个人根据第二条规定提出的申请后,经审核确定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应当按照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规定先行支付相应部分的医疗费用。先行
工伤保险基金计划于()年底全面实现省级统筹。工伤保险基金计划于()年底全面实现省级统筹。A.2019B.2020C.2022D.2025正确答案:B解析:《关于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60号)规定,实行省级统筹,关系工伤保险制度的公平可持续发展,是社会保险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
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法律分析: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要根据工伤伤残等级进行确定,职工因工致残的,会根据伤残的等级对其补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赔偿数额根据工伤造成的伤残登记确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工伤保险赔偿范围工伤保险赔偿范围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被保险人因工伤发生的残疾、伤残、死亡、医疗费用和护理费用等,均可申请工伤保险赔偿。残疾赔偿:当被保险人因工伤导致残疾时,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残疾鉴定标准》,申请残疾赔偿金。伤残赔偿:当被保险人因工伤导致伤残时,可以根据《工伤保险伤残鉴定标准》,申请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当被保险人因工
2020年底前就能实现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27日说,工伤保险要全面启动基金省级统筹工作,坚持统一制度、职责明晰、统调结合,切实做到“统筹层级提升,管理服务下沉”,要在2020年底前全面实现省级统筹。游钧在此间召开的全国工伤保险工作座谈会上表示,2016年以来,工伤保险工作重大项目推进多,重要政策制定多,如建筑业按项目参保工作成效显著,全国新开工建筑项目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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