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12 06:53:16 | 安定保险网
工伤后继续在厂工作还能享受一次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是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与遭受事故伤害所在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给予的旧伤复发和因为伤残影响再就业的补偿。在与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期间,不予支付。
法律分析
若职工构成五至十级伤残,还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在工厂工作的,暂时不能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两项赔偿。但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可以获得。职工因工7-10级伤残的,可以选择是否解除劳动合同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无须经过用人单位同意。因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与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可以同时适用。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如果工伤一直在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不存在时间限制的。按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在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在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应尽快申领,建议最长不要超过一年的仲裁期限。安定保险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分析:工伤保险获赔后能再次赔偿,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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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 享受工伤待遇 。妥善处理 工伤保险赔偿 与 第三人侵权 赔偿的关系。对于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如果劳动者已获得侵权赔偿,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中应扣除第三人已支付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 伙食补助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和丧葬费等实际发生费用。用人单位先行支付工伤保险赔偿的,可以在第三人应当承担的 赔偿责任范围 内向第三人追偿。
洛阳市工伤一次性工伤医疗补0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各是多少第二十七条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按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标准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十六个月,六级十四个月,七级十二个月,八级十个月,九级八个月,十级六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
河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多少被评为9级伤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设区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4个月至8个月,九级14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设区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2个月至4个月,九级为6个月。法律分析九级工伤赔偿标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工伤职工伤残等级确定,按照统筹地区上
河南省工伤赔偿标准根据《河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按照《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至四级伤残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21-27个月本人工资;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6—1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6—56
工伤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怎么领取法律主观:员工的工伤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在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由单位支付。其中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可能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是需要员工离职后携带离职证明在社保中心申请领取。员工在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即可要求单位支付,也可以和单位约定支付时间。社保支付部分一般在申请后60天内下达。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
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怎么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领取流程如下:首先,工伤劳动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由原单位填写《参保工伤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表》,并由职工本人签字证明。然后携带身份证件、社保卡、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补助金申请表等材料去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随后,社保经办机构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就会在次月发放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到单位
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怎么申请工作是我们生活当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关于工作有很多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其中之一便是工伤补助金的问题,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对于纠纷的解决乃至自身利益的维护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那么您知道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怎么申请?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一、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怎么申请关于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需要的材料,你要准备工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什么意思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关于医疗补助金的相关内容如下:1、医疗补助金的对象:医疗补助金的对象一般是经济困难、生活困难或者患有某些特殊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什么情况无赔偿《〈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条例》)已由川府发〔2021〕10号文件发布,并于2021年8月6日正式施行。《条例》对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三个“一次性补助金”的规定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补助的标准、条件、时限更加具体和易于操作。其中两项有时效性,工伤职工不注意的话就将失去享受的机会,损失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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