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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工伤期间工资怎么给

2024-02-21 13:57:54 | 安定保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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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新加坡工伤期间工资怎么给

新加坡工伤期间工资怎么给

工伤工资照发,报销医药费,一般没有奖金和绩效奖励。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的规定。

如果符合工伤条件,应当按以下规定赔偿

1:工伤工资照发,报销医药费,一般没有奖金和绩效奖励。

2;接受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按月支付;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护理费伤残津贴一次性发放。

3:相关法律:《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受工伤的员工公司应该按照正常的工资待遇发放给员工,而且对于受工伤的员工不能正常工作的情况,在停工留薪的期间内也应该按月支付相应的工资,但是停工留薪的期限最长是不能超过十二个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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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法律是怎么解决工伤赔偿

如果工人在工作中受伤,可通过以下两种渠道之一申请索赔:通过新加坡政府人力部根据《工伤索赔法令》索赔,或委托律师根据新加坡《民法》索赔。

根据新加坡《工伤索赔法令》,各类雇主必须为工人投保工伤赔偿保险,以确保工业意外发生后,工人可以根据该法令向人力部申请赔偿。发生工业意外后,雇主必须安排工人去医院检查治疗,同时也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意外通知人力部或保险公司。

如果雇主不按规定及时将意外报告人力部或保险公司,工人应该向新加坡人力部反映,请其督促公司尽快申报。

根据《工伤赔偿法令》或《民法》申请索赔的主要差别是,在《工伤赔偿法令》下,无论导致工伤的原因在雇主还是在工人,工人都会得到赔偿。

而在《民法》下,只有导致工伤的原因在雇主时,工人才有可能得到赔偿。如果导致工伤的原因在于工人,工人不但不能得到赔偿,而且还要支付有关律师费用。

扩展资料

新加坡雇员因工受伤可享有病假工资及医药费。若因工造成永久性伤残或导致死亡,还可索要永久性伤残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雇主有责任支付以下工伤赔偿利益:

1、医药费

由发生意外当天开始计算一年内的医药费,顶限为25,000新元。在顶限范围内,雇主须支付所有向新加坡注册医生或任何政府批准的医院寻求治疗的医药费。雇主须直接支付这些医药费给医疗机构。

医药费包括医生咨询费、治疗费及治疗开销、第一份估计雇员受伤程度的医药报告和药费,以及医生证实所需之义肢及外科治疗器具。

在医药费超出了上述顶限的情况下,如果雇员要获赔全部的医药费,则只能选择进行民事诉讼追讨损失,而不应该向人力部申请索取工伤赔偿。雇员若选择索取工伤赔偿,则超出上述顶限的医药费全部由雇员自己承担。

2、病假工资

病假工资包括门诊病假(全薪, 顶限为14天)以及住院病假(全薪, 顶限为60天)。超过上述顶限天数的病假, 工资为正常工资的三分之二, 直至意外发生起的一年为止。安定保险网

公共节假日、休息日、非工作日不得计入病假天数。虽然工伤赔偿法令不将公共节假日划入带薪病假的范畴, 但雇员仍然可以按照雇佣法的有关规定获得病假期间的公共节假日工资。雇主必须将病假工资在一般发薪日或之前支付给雇员。

3、永久性伤残赔偿

永久性伤残赔偿数额计算方法如下:

永久性伤残赔偿数额=雇员月收入*增加系数(详见附表)*损失工作能力%

赔偿金额设有顶限及底限:

顶限= 180,000新元*损失工作能力%

底限= 60,000新元*损失工作能力%

若雇员遭受完全永久性伤残(100%), 则还可额外获得相等于永久性伤残赔偿额四分之一的赔偿额(即完全永久性伤残赔偿额将按125%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

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工人遇到工伤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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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工伤鉴定标准

法律分析:一、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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