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险知识 > 正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哪些待遇?

2024-03-17 18:58:03 | 安定保险网

今天安定保险网小编整理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哪些待遇?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帮助到大家。

本文目录一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哪些待遇?

工伤5级伤残赔偿标准

法律分析:工伤五级伤残的赔偿标准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到来或者劳动者解除相关的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的基金一次性支付工伤的医疗补贴,用人单位一次性给予残疾人的就业补贴。具体的标准是由当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来规定的。具体情况根据实际的情形进行标准的规划。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哪些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哪些待遇?

【答案】:(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哪些待遇?

工伤5级伤残赔偿标准

工伤5级伤残赔偿标准,分别是: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安定保险网

工伤保险报销流程

工伤人员的待遇申请由单位填写《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报审批表》并提交相关资料后,统一向医保办申报办理,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如下:

1、工伤认定通知书、《因工伤残证》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2、发生工伤医疗费的,待医疗终结后提交医院有效发票、计费清单或医嘱复印件、出院小结;

3、工伤救治转院,超范围用药的,携带《工伤职工转院申报审批表》和《工伤职工特殊检查治疗用药申报审批表》;

4、安装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的,携带《工伤职工残废辅助器安装申请表》;

5、供养亲属抚恤金享受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及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生存证明。街道、乡镇政府出具供养亲属抚恤金享受人无生活来源的证明。民政部门出具供养亲属抚恤金享受人是孤寡老人或孤儿的证明。供养亲属抚恤金享受人在校读书证明。供养亲属抚恤金享受人供养子女,应出具领养公证书等材料。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以上,就是安定保险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哪些待遇?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哪些待遇?”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