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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工伤骨折怎么赔偿

2024-04-27 03:20:14 | 安定保险网

今天安定保险网小编整理了劳动法工伤骨折怎么赔偿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帮助到大家。

本文目录一览:

劳动法工伤骨折怎么赔偿

劳动法工伤骨折怎么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如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骨折等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

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1. 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员工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赔偿,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品费、治疗费等。

2. 工伤津贴:在员工因工受伤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员工的工资标准,支付工伤津贴。工伤津贴的标准为员工工资的80%。

3.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员工的伤残程度,用人单位应当向员工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程度分为十级,伤残程度越高,补助金越高。

4. 残疾人就业补贴:如果员工因工伤致残,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员工支付残疾人就业补贴。

5. 护理费:如果员工因工伤致残,需要雇佣护理人员进行护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员工支付护理费。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如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了骨折等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包括医疗费用、工伤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残疾人就业补贴和护理费。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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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伤骨折赔付多少

工伤骨折能赔多少钱需要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确定。工伤骨折赔偿参照《工伤保险条例》,骨折一般为九至十级伤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依据:安定保险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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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公司怎么赔偿骨折

法律主观:

工伤保险对骨折的赔偿:如果职工为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果是九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果是八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等。除此之外,还包括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的赔偿,具体标准则按实际的花费和各省的有关规定来确定。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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