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08 05:27:17 | 安定保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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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该扣除,赔偿的项目中不包括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所以不能扣除。在工伤停工留薪期间,单位按月支付员工工资,保持原工资福利不变。职工遭受工伤,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看做是职工的病假。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应该是要支付职工相应的工资的。职工在工伤病假期间的工资是按照职工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的。
法律分析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十二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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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垫付的,可以扣除。
工伤保险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其中医疗费一般是事故发生之后先由用人单位垫付,工伤认定并医疗终结之后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的工伤保险费用包含有医疗费的,用人单位可以从中扣除垫付的部分。不属于用人单位垫付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用人单位非法截留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并进行处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湖南省人民政府安定保险网
《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三条经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其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工伤康复费用和辅助器具配置费用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工伤认定前,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垫付;经依法认定为工伤的,垫付费用及以后的医疗费用由经办机构核定后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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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扣除。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自己安全措施没做好,除了保险公司赔偿外,公司应赔偿什么,公司还给发原来工资吗发到什么时候?视伤情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2015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可以进行工伤索赔的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四种情况。一是造成一定的伤
从公司辞职了,工伤保险中间有断交,怎么要求公司补偿工伤保险与本人利益联系不密切,即使用人单位没有缴工伤保险,如果发生了工伤,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也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职工的权益不会受到影响。如果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工伤,用人单位缴不缴费与员工不存在利益关系。《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
公司赔偿是按照扣掉医社保的实际工资来赔吗法律主观:工伤赔偿是按实际工资算,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如下:1、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3、根据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赔付是按当地基本工资赔付还是按工人实际工资赔付法
工伤社保局赔偿了,公司还需要赔吗法律主观:不需要,可自己办理。如果属于工伤,建议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待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工伤待遇。如构成伤残的,劳动关系继存期间可获社保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后可获社保支付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费用由社保或单位全部承担,工伤治疗的康复期间工资照发,单位按住院按
煤矿工人的工伤保险金是从本人工资中每月扣除的合理吗,工伤保险费从职工工资中扣除违法。《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务公司为什么要扣除我的一部分工伤赔偿金应该发给劳动者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
工伤保险断交法律分析:工伤保险缴费断交不能享受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可能补交,但是补交期间也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职工和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
深圳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法律分析:深圳工伤赔偿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赔偿标准为:鉴定为一级伤残,可以获得二十七个月的本人工资;鉴定为二级伤残的,可以获得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
关于工伤私了赔偿问题员工私了工伤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员工获得赔偿的金额可能达不到工伤赔偿的标准;在时间超长的时间下,员工无法通过劳动仲裁进行索赔,给员工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带来了困难。员工工伤赔偿是由一定标准的,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地方法律规定执行的。员工在认定为工伤之后,是收到保障的。如果员工和单位因为工伤赔偿问题出现纠纷可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如果超过一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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