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02 19:42:46 | 安定保险网
2023南京市职工医保报销政策如下:
1、2023年1月1日起,在职职工个人账户每月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按照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
2、2024年1月1日起,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额度统一调整到统筹地区根据意见实施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5%。
报销范围:
1、医保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保险责任,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仍由个人负担的医保目录内部分费用,在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给付责任。100万保额,1.5万元免赔,报销比例80%,连续参保报销比例上调为85%;
2、医保范围外住院医疗费用保险责任,经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仍由个人负担的医保目录外部分费用,在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给付责任。100万保额,1.8万元免赔,报销比例60%,连续参保报销比例上调为65%;
3、门诊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保险责任,在定点医院、指定药店支出的药品费用,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在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给付责任。70万保额,26种药品,与指定罕见病门诊药品/住院医疗保险费用保险责任共用2万元免赔,赔付比例80%;
4、指定罕见病门诊药品/住院医疗保险费用保险责任,在定点医院、指定药店支出的药品费用,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在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给付责任。30万保额,12种药品,与门诊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保险责任共用2万元免赔,报销比例70%。安定保险网
综上所述,紧密衔接基本医疗保险 (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惠价格等特点。侧重保障因重大疾病、意外伤害导致的高额医疗费用,对重大疾病的保障更加充分。与一般的商业保险比,对被保险人的年龄、职业均无限制、健康条件也要求更宽容。同时,本产品也扩充了医保目录外的20种高额特定药品及10种指定罕见病药品的治疗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保险活动,适用本法。
第五条
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南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职工医保的住院报销比例,住院费一千三百元至三万元之间的为85%;三万元至四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为90%,四万元至十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为95%,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为85%。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二级医院6000以上报销比例为80%。
医保报销标准:
1、居民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2、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3、异地报销的,报销需要回老家参保地,报销比例在35-65%,根据医院级别而比例不同。
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1、确认报销范围:在治疗过程中,需要确认自己的治疗项目是否属于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
2、收集报销材料:收集相关的治疗记录、药品收据、医疗费用清单等相关材料;
3、到社保部门办理报销:将相关材料提交给当地社保部门,办理医疗保险报销手续;
4、等待审核:社保部门会进行相关审核和比对,确认报销比例和报销金额;领取报销款项:审核通过后,可以在指定的银行领取医疗保险报销款项。
综上所述,各个地区住院医保的报销比例都不相同,城乡居民长期在异地居住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城乡居民及在异地务工的城乡居民、随其生活的学生儿童,办理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的,在登记备案就医地住院起付线标准为一级医院400元,二级800元,三级2000元,报销比例执行本地定点医院报销比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南京医保门特享受哪些待遇
南京医保门特是指南京市医疗保险制度中的门诊特殊病种,享受一定的医疗待遇。南京医保门特的具体待遇包括:
1. 报销比例提高:门特病种在医疗费用报销方面享有更高的比例,患者个人负担相对较低。
2. 专项医保基金支持: 针对门特病患者,医保基金会有专项支持,用于支付其医疗费用。
3. 特殊药品报销: 针对门特病患者需要的特殊药品,医保可以给予一定的报销或补助。
4. 特殊检查项目报销: 门特病患者可能需要进行一些特殊的检查项目,相关费用也可以得到一定的医保报销。
正文:
南京医保门特是为了更好地保障门特病患者的医疗需求,特别设置的医保政策。患者在就医过程中可以享受到更高的报销比例,减轻了患者的负担。此外,专项医保基金的支持,可以更好地保障门特病患者的医疗费用支付,确保他们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特殊药品和检查项目的报销也是南京医保门特的一项重要待遇。由于门特病患者的特殊需求,一些常规医保难以覆盖的药品和检查项目,通过门特政策得到了更好的保障,使患者能够更顺利地获得必要的治疗和检查。
综上所述:
南京医保门特为门特病患者提供了一系列的医疗待遇,包括报销比例提高、专项医保基金支持、特殊药品和检查项目的报销等。这些政策的实施有助于提高患者的就医满意度,确保他们能够及时、有效地获得医疗服务。
【法律依据】:
南京医保门特的相关法律法规需要根据南京市具体的医疗保险制度而定,具体可参考南京市相关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工伤享受哪些待遇法律主观:未定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3、交通、食宿费用。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
职业病工伤赔偿标准法律主观:职业病赔偿标准是根据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的伤残来分别制定的,并非同一标准。职业病赔偿标准如下:一、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2
工伤职工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有哪些法律分析:工伤职工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有: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3、拒绝治疗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内退享受什么待遇工伤内退享受的待遇具体如下: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因私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内容有哪些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伤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
公安民警工伤认定依据人民警察的工伤标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标准享受相应的待遇。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人民警察的工伤标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标准享受相应的待遇。工伤赔偿标准:、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三
工伤保险参保时间法律分析:新员工入职,当月无参保,用人单位为该员工参保时选择当月生效的,该员工的工伤保险生效时间为次日零时;用人单位为该员工参保时选择次月生效的,该员工的工伤保险生效时间为次月1日零时。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
成都社保医保报销比例法律分析:(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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