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8 09:04:10 | 安定保险网
法律分析:陕西从2021年5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此次调整增加150元,一、二、三类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800元、1700元、1600元分别调整为1950元、1850元、1750元;在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方面,一、二、三类区由18元、17元、16元分别调整为19元、18元、17元。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应当办理退休手续,停发伤残津贴,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基本养老金时,工伤职工基本养老金低于伤残津贴的差额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安定保险网
补偿如下;
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的调整,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440元,二级伤残405元,三级伤残370元,四级伤残335元。(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每人每月增加200元。(三)用人单位未安排工作的五、六级工伤人员,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增加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220元。
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的调整,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440元,二级伤残405元,三级伤残370元,四级伤残335元。(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每人每月增加200元。(三)用人单位未安排工作的五、六级工伤人员,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增加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220元。
一、我省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水平的依据是什么?
我省今年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水平的依据,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经省政府同意,将2010年、2011年、2012年三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平均增长幅度数13.6%,作为这次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水平的测算依据。据此,我们测算了今年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标准。
二、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执行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为落实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关于系统调整社会保险待遇问题》的要求,今年我省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执行时间确定为1月1日,目的是和我省基本养老保险金调整同步实施,有利于建立工伤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
三、调整工伤保险待遇的水平是如何确定的?
报经省政府同意后,依据近三年我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平均增长幅度数13.6%以及2013年伤残津贴月人均2119元、供养亲属抚恤金月人均955元,进行测算后确定将288元、130元分别作为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和其他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的基准数,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比例依次增加或减少,最终确定了1至6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的标准水平。
四、调整工伤保险待遇的人员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本次调整意见规定的调整范围是2013年12月31日(含31日)前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规定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及按规定按月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在2013年12月31日(含31日)前虽然进行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程序,但已经死亡的、终止了工伤保险关系的以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伤人员不属于调整范围。
五、伤残津贴可增加5%幅度调整是如何规定的?
调整意见规定了统筹地区和省级统筹行业单位调整的标准,同时,考虑到个别统筹地区基金结余量大以及统筹地区之间待遇水平相差不宜过大等因素,规定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1至4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调整可适当上浮,视统筹地区实际情况,可按照本次意见的调整标准,上浮比例不超过5%,其余待遇的调整标准按本次调整意见执行。
六、我省调整工伤保险待遇的指导意见是怎样制定出来的?
为建立我省工伤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落实好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关于系统调整社会保险待遇问题》的要求,在对各统筹地区基金、符合调整人员范围及人数等详细了解情况下,调整指导意见是在认真测算、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
七、工伤保险待遇调整资金支付渠道是如何规定的?
参加了工伤保险,已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的(含老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其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按本次意见调整后,由用人单位支付;调整增加5级、6级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和七十年代初处理回乡的农民轮换工的伤残抚恤金所需资金,由用人单位按原渠道支付。
扬州工伤10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7个月;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十级伤残为每满一年发给0.1个月本人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为每满一年发给0.1个月本人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需要注意,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低于3个月的,按3个月支付。劳动合同期满终止
1—10级伤残标准金额赔偿表一到十级伤残赔偿金额一级工伤赔偿标准1、伤残津贴,按月发放,标准为本人工资的90%;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7个月本人工资。二级工伤待遇1、伤残津贴,按月发放,标准为本人工资的85%;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5个月本人工资。三级工伤待遇1、伤残津贴,按月发放,标准为本人工资的80%;2、一次性伤残
工伤保险的经办机构有人认为根据《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本办法所称的经办机构,是指法律、法规授权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专门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事务的工作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就是社会保障局,这种看法是错误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的是地方社会基金管理中心,该中心本只是隶属于地方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者地方社保局的行政事业单位而非行政机
在单位一个月两次工伤山西省怎样规定员工一个月内出现两次工伤事故,那么都按照工伤流程申请工伤认定,医疗终结之后申请工伤待遇审核即可。工伤流程如下:1、及时送往医院治疗。2、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申请,如果单位未按时申请,员工可以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3、治疗及休息期。员工在医院治疗和休息期间,单位按月支付员工工资,工资保持原待遇不变。4、劳动
2022年贵州省工伤赔偿标准法律主观:贵州工伤赔偿标准为应当赔偿的有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等。若是造成受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
吉林省工伤保险待遇涨了,怎么涨吉林省工伤保险待遇有两个文件:第一个文件、吉林省关于调整确定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7〕62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58号)等规定
工伤十级补偿标准法律主观:一、工伤认定10级补偿标准十级工伤赔偿标准为:一次性伤残补贴7个月的个人工资。个人工资指的是受伤的职工在工伤前,或者在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如果当事人工资高于该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就按该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进行计算。当事人工资如果低于该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则按全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二、工伤认定赔偿标准一般工伤赔偿标准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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