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09 02:45:09 | 安定保险网
一、骨折骨折 工伤认定 漏报是否影响费用的报销? 如果在工伤认定时遗漏一处是没有关系的,在医院治疗过程中会有病例记录,上面会写明受伤的具体情况。而首次病例很有可能漏掉员工的伤情。不影响最终的费用报销。只要是认定为 工伤 的 工伤认定书 就可以了。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办理工伤 医疗费 报销业务: (1)已参加 工伤保险 ; (2)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 (3)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4)需转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须在新源县 社保 局填写《新源县工伤职工转院转诊申请表》,经 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批准同意。 (5)工伤认定单位与缴费单位须一致。 二、工伤认定应注意什么? 1、关于证明材料的调取。 调取的书证为复印件的,应在复印件上注明提供人、核对人、与原件核对无误章。复印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或抄录件的,应当注明出处,经核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调查类笔录,应当表明行政执法人员的身份,有行政执法人员(2人)、 被调查人签名或盖章。注明被调查人、 证人 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有被调查人、证人的 身份证 明材料。 2、告知当事人申辩、举证的权利。 《 行政诉讼法 》第33条规定,在 诉讼 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 证据 。对于原告在诉讼阶段才提出的反驳理由,根据高法《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原驳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可以在第 一审 程序中补充相应的证据。因此在工伤认定调查笔录中,应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有新的理由要说明。如果当事人在复议或诉讼中提出新的反驳理由或证据,被告有要求补充证据的权利。 因为病情本身就是在医院后续治疗的过程当中会检查得越来越清楚的,只要是在工伤认定书还没有下来之前,自己认为漏报的可能会对工伤认定的结果有影响的,随后也可以及时的向社保局再补交相关的病历本就行了。但是,不管是骨折还是其他的情况,工伤认定漏报和最终领取 工伤待遇 之间没有什么直接的联系。
一、谎报工伤要承担什么样的结果
1、谎报工伤要承担的的结果如下:
(1)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2)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安定保险网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二、工伤鉴定流程是什么
工伤鉴定的流程如下: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2、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主观:
工伤保险没有交,如果被认定为工伤,劳动者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是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劳动者受工伤所需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试述工伤保险的归责原则。【答案】: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赔偿保险,是指职工因工而致伤、残、病、死亡,依法获得经济赔偿和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它是基于对工伤职工的赔偿责任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其被保险人范围包括全体职工,不论何种用工形式的职工,也不论是正式职工还是临时工、学徒工或试用期职工,都平等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目的不仅在于对受伤害者的事后救济,而且还注重对职业伤害的预防。一般认为
工伤保险无法报销的部分是否由公司报销法律分析:劳动者工伤医药费在医保范围内,应该从保险基金中支付。法律并没有规定医保范围以外的医疗费由谁承担,但根据法理来说,应该是用人单位承担。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
工伤保险的责任主体是谁?法律分析:施工单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自己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由发包的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是,发包单位承担了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的施工单位工伤保险责任之后,可以向施工单位追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七条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
铁路工伤标准法律分析:工伤认定标准如下:一级定级原则: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二级定级原则: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三级定级原则: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四
报工伤都需要什么材料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供以下资料:申请人或者申请单位的身份证明材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
江苏社保公司承担多少法律分析:江苏社保缴纳比例和基数政策:江苏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9%,个人2%+大病保险10元;失业保险单位1.5%,个人0.5%;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不缴费;生育保险:单位0.8%;公积金缴存的比例根据单位的性质不同,缴存的比列也有所不同,但一般都是在8%-12%之间.失业保险:从8月1日至12月31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统一
工伤保险报销流程是怎么样的?一、工伤保险报销流程是怎么样的1、发生工伤24小时内要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工伤报告表。2、发生工伤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二、工伤保险报销所需材料(一)工伤认定决定书(过行政复议期后)。(二
工伤社保报销流程法律分析:一、工伤医疗费报销流程方式一:工伤职工出院时候直接办理费用报销结算手续。方式二: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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