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3 14:58:28 | 安定保险网
法律分析:1、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应由单位在1个月内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若被认定为工伤待伤情稳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评定的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如住院伙食补贴、护理费、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2、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医疗保险与工伤保险是不同的险种,基本医疗保险是保障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基本医疗需求(主要用于一般的门诊、急诊、住院等费用),而工伤保险是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安定保险网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答案】: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赔偿保险,是指职工因工而致伤、残、病、死亡,依法获得经济赔偿和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它是基于对工伤职工的赔偿责任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其被保险人范围包括全体职工,不论何种用工形式的职工,也不论是正式职工还是临时工、学徒工或试用期职工,都平等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目的不仅在于对受伤害者的事后救济,而且还注重对职业伤害的预防。一般认为,关于工伤赔偿责任,都贯彻两项归责原则,即用人单位单方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
(1)用人单位单方责任原则。即用人单位单方对受伤害职工负有赔偿责任,这既不能在合同中约定减免,也不能以受伤害者有过失而推卸。按照现代劳动法理论,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力的使用者和劳动条件的提供者,单方负有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的法定义务,这既是对劳动者的义务也是对国家的义务。因此,用人单位单方对受害者负有赔偿责任,而且这是一种直接基于法律规定而非合同约定所产生的赔偿责任,且不论受害者有无过失。
(2)用人单位无过错责任原则。即用人单位的工伤赔偿责任不应以过错为要件,无论其对工伤事故有无过错,都应承担工伤赔偿责任。这是以现代损害赔偿理论作为理论依据的。当在存在高度危险来源的场合发生损害事故时,高度危险来源本身就是高度危险来源拥有者,就该承担赔偿责任,而不必考虑赔偿责任者有无过错。在机器生产和现代化生产条件下,职业危险属于高度危险来源的危险,工伤是以高度危险来源为基础的一种特殊侵权行为。因此,用人单位的工伤赔偿责任不应以过错为要件,而应坚持无过错责任原则。
上述原则的确立,使用人单位的工伤赔偿责任具有绝对性。但是,就单个用人单位而言,这种赔偿责任是受其支付能力限制的。为使工伤职工获得赔偿的权益免受用人单位盈亏状况变化和破产的经营风险的影响,国家提出了强制保险的要求,即在立法上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以投办保险的方式和兼用投办保险和直接支付方式承担对工伤职工的全部赔偿责任,并且,有承担全部保险费的缴纳义务。因此,基于用人单位工伤赔偿责任而建立起来的工伤保险,自然应体现和坚持用人单位单方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
法律分析:
施工单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自己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由发包的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是,发包单位承担了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的施工单位工伤保险责任之后,可以向施工单位追偿。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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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 第七条 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由职工什么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员工只有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前后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或者因为履行职责被暴力伤害的才可以认定为工伤。劳动者如果不是在工作场所内或者受伤原因与工作无关的,一般不算工伤。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
劳务分包工伤由谁负责法律分析: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试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收单位的
试述工伤保险的归责原则。【答案】: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赔偿保险,是指职工因工而致伤、残、病、死亡,依法获得经济赔偿和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它是基于对工伤职工的赔偿责任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其被保险人范围包括全体职工,不论何种用工形式的职工,也不论是正式职工还是临时工、学徒工或试用期职工,都平等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目的不仅在于对受伤害者的事后救济,而且还注重对职业伤害的预防。一般认为
单位法人不给员工交保险付什么责任单位法人不给员工交保险负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违法的,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给劳动者缴纳五险一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队投诉,单位不交社保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遭受损失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因此造成自己的损失。法律分析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就必须按规定缴纳社保。公司不给员工交社保可以先与单位
工伤保险的责任主体是谁?法律分析:施工单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自己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由发包的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是,发包单位承担了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的施工单位工伤保险责任之后,可以向施工单位追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七条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
工伤保险的责任主体是谁?法律分析:施工单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自己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由发包的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是,发包单位承担了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的施工单位工伤保险责任之后,可以向施工单位追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七条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
工伤险个人和单位各承担多少法律主观: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是不缴费的,基本上都是一月一交。根据规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由于各个行业的风险系数不一样,缴费费率也不相同,一般是0.5%到2.0%之间,缴纳的费用也不一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工伤认定社保赔付后还能追责用人单位吗工伤工资社保赔偿后公司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了,职工因为工作原因确定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工伤赔偿,是由单位和工伤保险共同承担,有的项目是工伤保险承担,其中包括治疗工伤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还有就是职工在住院过程当中所产生的伙食补助费用,都是由工伤保险基金赔付。有的项目是单位承担,如果单位按照规定已经承担了相关费用,就不能再要求单位进行赔偿,如果单位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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