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30 22:46:44 | 安定保险网
可以报销。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地区的,单位在哪个地方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就在哪个地方申报工伤认定。单位原则上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可以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伤残后,可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义乌工伤七级享有13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合同安浙江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各10个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253号)规定,义乌工伤职工鉴定为七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6、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13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8、劳动解除或者终止,按照浙江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0个月,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0个月。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1〕253号
五、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工伤待遇处理办法。五级、六级工伤职工,经本人书面要求,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含辅助器具费,下同),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书面要求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7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7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劳动关系(劳动、聘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2011年1月1日前按工伤保险法规政策规定完成工伤认定、2011年1月1日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已经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伤职工距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全额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满一周年递减20%;工伤职工办理退休手续且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属于工伤的,按工伤理赔!赔偿的基本程序是:
首先要向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计算赔偿数额——要求赔付[交过社保的由用人单位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赔付,没交保险的由企业全额支付]。不成,申请工伤赔偿纠纷仲裁维权!安定保险网
[注意]:1、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在受伤后三十日内提出;单位不申请的受害人或其亲属应当在出事故受伤后一年内提出。
2、申请认定工伤需提交A、工伤认定申请表B、身份证复印件,C、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D、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或其他必要的资料[如交通事故责任书等]。E、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其次,工伤赔偿数额因伤残等级不同【需申请鉴定确认】、个人具体情况不同(如工资、被抚养人)、各地情况不同(如经济发展不一、平均工资水平)而不同。建议当面咨询当地律师,或直接请律师提供帮助!祝你好运!〓〓〓〓〓〓〓〓〓〓〓〓〓〓〓〓〓〓〓
供参考。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予采纳
工伤报销标准范围来了工伤报销标准范围来了一、工伤报销标准范围1、工伤报销标准范围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在境内本统筹区外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在非工伤协议医院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出现工伤在外地治疗,回老家可以报医疗保险吗工伤治疗一般不可以转回老家治疗,但老家医疗机构属于转院范围的情形除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和各地规定,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应当在统筹地区协议医疗机构治疗,因为协议医疗机构医疗条件限制,由协议地区三级医院书面建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可以转往外地治疗。但一般遵循层层转院原则,不支持回老家治疗,老家医疗机构属于转往医院所在地除外。
济南市社保局地址济南市。根据查询百度地图显示,济南市社保局位于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层。社保局,全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部分城市地区称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另外,还有许多地区已将人事局与社保中心合并,统称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市级和区级进行划分,主要从事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房屋公积金)等业务办理,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事业单位。济
工伤保险条例的制定目的《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目的是什么?工伤保险是一项建立较早的社会保险制度,德国的俾斯麦政府早在1884年就建立了工伤保险制度,早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制度的建立。新中国的工伤保险制度在1951年的《劳动保险条例》中已有规定,1957年,卫生部制定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将职业病纳入工伤保险的范围。1994年的《劳动法》,也明确规定要建立工伤保险制度。19
离职后社保如何处置?社保是非常重要的,一旦离职就面临停保的风险,那么离职后要如何处置自己的社保呢,主要有3种方式:转移、自缴、暂时停保。离职后社保处置方式:1、短时间内找到工作的,可以办理转移手续,新单位会继续帮你缴纳;2、暂时不想工作的或灵活就业的,可以自行缴纳,找人才市场或社保代缴机构办理,不过只可以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3、让自己的社保暂时停保,不过这种处置方式可能会影响自己的社保待遇
社保和五险一金的区别社保就是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五种保险,而五险一金除了社保包括的五种保险之外,还包括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是一种强制性的保险,可以为参保人员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提供经济帮助,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生活。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退休后或者需要新建翻修住房的时候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在异地交社保在本地能用医保吗?在异地交社
工伤中途转院治疗该怎么报销工伤转院治疗并不影响报销,只要转入的是社保认可的正规医院,社保仍旧可以正常报销,但是转院之前,需要向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社保局、医院进行申请,确实因医疗条件不能满足伤情医疗的,经申请通过后才可以转院。私自进行转院的,社保是无法进行报销的。一、工伤保险是什么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
义乌工伤社保赔偿标准义乌十级工伤赔偿标准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如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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