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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等级赔偿工伤保险标准 职工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2024-04-22 19:53:59 | 安定保险网

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伤残等级赔偿工伤保险标准 职工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相关的问题,今天,安定保险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伤残等级赔偿工伤保险标准 职工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1—10级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法律分析:

1—10级伤残鉴定标准:

1、一级: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

2、二级: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3、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4、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

5、五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6、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7、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8、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9、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10、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1—10级伤残赔偿标准: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衍生问题:

什么时候申请工伤认定?安定保险网

1、用人单位应在职工发生工伤当日或职工确诊为职业病当日后的三十日内申报工伤。如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该时限可适当延长;

2、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可由工伤职工、其直系亲属或工会组织提出申请,其时限为从工伤发生当日或职工被鉴定为职业病当日开始的一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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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等级1-10级赔偿标准

伤残等级1-10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伤残等级1-10级的赔偿标准是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给予不同的赔偿金额。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来确定。

在中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伤残等级1-10级的赔偿标准如下:

1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90%。

2级伤残: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85%。

3级伤残: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80%。

4级伤残: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5%。

5级伤残: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劳动关系,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

6级伤残: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劳动关系,适当安排工作。

7级伤残: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2)给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8级伤残: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2)给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9级伤残: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2)给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0级伤残: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给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综上所述:

伤残等级1-10级的赔偿标准是由国家规定的,不同伤残等级的赔偿标准也不同。赔偿金额根据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年龄、收入等因素确定,并可以获得其他赔偿。在申请赔偿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医院诊断证明、伤残鉴定证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鉴定为伤残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同时,该条例还详细规定了工伤认定和鉴定的程序和标准,以及工伤保险待遇的具体内容和计算方法。受伤人员可以根据该条例和相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和鉴定,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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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职工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是什么

职工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省市的具体实施办法。以下是主要的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一、评定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伤残等级。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等级,最轻为十级,最重为一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二、赔偿标准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综上所述,职工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省市的具体实施办法。具体的评定标准和赔偿标准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如果职工发生工伤并需要评定伤残等级或赔偿,建议咨询当地的劳动法律援助中心或律师寻求帮助。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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